
通常来说,我会避免评判其他调色艺术家的作品,除非我是有偿评论家或评审团成员,这是因为我对调色的创意过程怀有深深的尊重,并且,我能认识到创作过程中涉及微妙的复杂问题。电影调色本质上是主观的,受细微的心理、情感和感知准则的引导,这使得每位调色师的诠释都与他们的个人经历和艺术意图息息相关。我理解调色中的认知负荷,对感知协调的细致关注,以及调色所必需的微妙情感平衡,因此我对每一个风格决策背后的深思熟虑都有切身的体验。在没有完全理解其他艺术家的创作背景或叙事意图的情况下就批评他们的调色选择,这样做既不公平,也无助益。
此外,认知心理学支撑着观众对色彩的感知、处理和情感反应,这强化了我对随意评判其他专业人士作品的审慎态度。色彩具有互动性;它们在银幕上动态变化,与叙事互相交织,同时引导观众情感体验。如果我没有完全沉浸在作品的原始意图、观看光线条件、观看平台和导演的构想中,那我所做的任何评判都可能过于简化,甚至忽视调色师技艺的复杂性。


此外,调色可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调色师、导演和摄影指导(DP)之间沟通和协商的结晶。调色师拥有专业的技术知识和对视觉神经科学的理解,而导演和DP则负责设定创意方向,即确定氛围、对比和配色,用以服务故事。如果缺乏对促成这些选择的对话的了解,例如他们预想的情感基调、需要强调的叙事时刻,或场景的质感如何塑造角色,那么风格背后的真正原理就难以看透。我们的工作不是用色彩复述故事,而是要进一步强化这些专业人士的创意构想。脱离那种背景信息来评判一位调色师的作品,无异于评判一段对话中的只言片语,从而曲解了调色艺术。
(未完待续)
出处:Bobola Oniwura,CSI | Medium
翻译:Katja | 盖雅翻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