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重申从业人员需严格执行2017年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和2018年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的限薪政策,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通知指出,如片酬情况不符合规定,所属协会需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通知还敦促从业人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如存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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