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为贯彻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以来,规范工作开展有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据记者了解,在自查自纠阶段不存在约谈程序及相关事宜,税务部门对影视从业人员开展了政策辅导和沟通解释工作,以帮助做好自查自纠。凡个人从事影视、演出、广告等方面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等所得项目,实事求是加以区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属于工作室提供辅助服务的经营收入,过去已按核定方式征税的不予调整;其他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由本人据实申报,自查自纠。
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全国影视企业注销数量保持平稳,新增注册影视企业数量呈上升态势,影视业创作生产数量与质量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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