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后,小说《暗箱》作者刘三田起诉周梅森所著《人民的名义》剧本及小说涉嫌抄袭《暗箱》,侵犯其著作权。2017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2018年12月27日下午,该案在该院一审开庭。原被告双方就结构、情节推进、人物设计、人物关系等各方面是否雷同,以及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进行辩论。原告代理律师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并要求被告及其他七家制片方和发行方在人民法院报公开书面道歉。被告方八位辩护律师表示,原告无事实法律依据,两个作品完全没有可比性,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据代理律师介绍,《暗箱》是原告于2011年1月1日出版的长篇官商小说,是在新闻报道中积累的素材,原型为山西相关事件。最后自我陈述阶段,刘三田表示被告方辩护律师并未读懂《暗箱》,希望法院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8年1月,周梅森以《暗箱》抄袭其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为由,曾将刘三田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暗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及购书费和公证费2500余元。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2018年12月11日,“作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已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李霞称被告《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并向被告索赔80万元,向出版社索赔20万元。但法院判决书显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因此《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